发布日期:2025-08-0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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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设区市工信局,各有关企业:
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《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》(工信部企业〔2022〕63号)和我厅《福建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》(闽工信规〔2024〕3号),经认定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有效期三年,到期组织复核。为做好2025年到期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一、复核对象
234家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(名单详见附件1)。福州福光百特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未在培育平台上更新2024年度企业信息,取消复核资格,认定资格到期自动失效。
二、有关要求
(一)复核企业按属地原则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(https://zjtx.miit.gov.cn/,以下简称培育平台),在培育平台上完成“数字化水平评测”,线上根据系统指引填报《福建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书》,填写相关评价表,上传佐证材料,完成自评,线下无需提交纸质材料。佐证材料可参考我厅《关于常态化组织开展2025年度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和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》(闽工信函中小〔2025〕51号)有关要求提供。
(二)严禁弄虚作假,复核企业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、真实性、合法性负责,相关后果由复核企业自行承担。凡在复核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,一经发现,取消本年度复核资格,并且三年内不得再次申报。
(三)各设区市工信局要高度重视,认真组织2025年到期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参加复核,逐家通知、不漏一户。对照认定标准,组织对企业申报材料和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审核,开展实地核查(核查记录留存备查),重点核查企业近三年是否发生重大安全(含网络安全、数据安全)、质量、环境污染等事故,是否存在严重失信、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,企业是否被纳入经营异常名录,企业2024年度审计报告是否为已赋码电子版原件、可否通过“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”深度查验等情形。经公示无异议,将有关复核情况(含复核汇总表,详见附件2)书面报送我厅。8月25日前报送2月、3月、7月、8月到期复核情况,9月30日前报送12月到期复核情况。
(四)我厅将适时组织实地抽查,对复核合格的企业,继续保留称号;对复核不合格的,取消称号。为加强政策衔接,在复核通过名单印发前,原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称号依然有效(5家未在培育平台更新企业信息的除外);复核通过名单印发后,以该名单内企业为准。
三、联系方式
(一)各设区市工信局业务咨询:
福州市工信局企业服务处 0591-83258367
漳州市工信局中小企业科 0596-2037635
泉州市工信局中小企业科 0595-22107787(申报咨询)
泉州市工信局中小企业科 0595-22167839(人工审核)
三明市工信局中小企业科 0598-8295266
莆田市工信局中小企业科 0594-2610312
南平市工信局中小企业和服务业科 0599-8832447
龙岩市工信局企业和生产服务业科 0597-3293260
宁德市工信局中小企业科 0593-2863157
省工信厅中小企业处 0591-87833147/87844304
(二)登录账号问题咨询:12381
(三)培育平台技术支持:010-87901013/87901032
(四)邮寄地址:福州市华林路76号省政府大院8号楼334
(五)电子邮箱:zxqyc@gxt.fujian.gov.cn
附件:
1.福建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名单
2.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推荐汇总表
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
2025年8月5日
(此件主动公开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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